《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规定,当钢轨出现波磨、鱼鳞裂纹等伤损时,应及时进行预防性打磨。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轻伤发展和重伤三类。
钢轨伤损程度分为()三类;《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4.4-2条
最后一遍打磨应降低打磨功率或提高打磨速度,以保证钢轨打磨后表面粗糙度达标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2.2条()
达到或超过相关技术条件规定的钢轨报废程度的内部材质缺陷,应判为()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4.4.2条
线路维修工作分为()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2.1.1条
轻发伤:一点伤损应标记为()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4.4
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区间钢轨、导轨垂直磨耗()mm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5.4条
钢轨(包括正线、道岔和调节器)打磨分预打磨、预防性打磨和修理性打磨。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2.2条()
对磨耗达到轻伤的钢轨、道岔及调节器应使用钢轨轮廓(磨耗)测量仪每季度至少检查()遍。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4.4.3条
道岔基本轨、尖轨、辙叉及导轨伤损更换后但未焊接时,应限速不超过()km/h,并应尽快恢复原结构。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5.1条
基本轨、翼轨、导轨和护轨出现以下不良状态或伤损,应进行修理或更换()。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7.6条
轻伤:一点伤损应标记为()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4.4
为预防和整治钢轨病害,改善轮轨匹配关系,延长钢轨使用寿命,应做好钢轨修理工作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2.1条()
重伤:一点伤损应标记为()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4.4
道岔()伤损更换后但未焊接时,应限速不超过160km/h,并应尽快恢复原结构。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5.1条
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5.4条()
对无缝线路、道岔及调节器钢轨纵向位移()全面观测一次,按附录四记录观测结果。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4.3.6条
钢轨(包括正线、道岔和调节器)打磨分()。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2.2条
达到或超过《工务作业 第21部分:钢轨焊缝超声波探伤作业》(TB/T2658.21)规定的焊缝报废程度的焊接缺陷,应判为()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4.4
重伤:连续伤损应标记为()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4.4
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区间钢轨、导轨侧面磨耗()mm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5.4条
临时补修指对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或轨道设备伤损状态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处所进行临时性修理,以保证行车安全和舒适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2.1.1条()
应采用以探伤车为主、探伤仪为辅的方式对正线钢轨进行周期性探伤,探伤车检查发现的伤损应采用探伤仪进行复核。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4.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