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阶段目标从“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小学1-2年级为“()”,3-6年级为“()”)、“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听说读写等语文能力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
以预定目标作为评价小学语文课程的唯一标准的评价属于过程取向评价。
小学语文课程评价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小学语文课程评价的基本方法()。
关于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观点是()。
语文课程标准中要求,小学三至四年级学生累计认识常用汉字()
语文课程标准中对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是如何表述的?
[蒙古语文课程标准]将该课程的性质定性为;[东北三省蒙古族居住地区开设的中小学蒙古语文是地域性的国家课程、是()阶段的必修课程]。
小学语文课程的基本任务是()。
《语文课程标准》在小学阶段中不再提“()”的要求。
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是()和人文性的统一。
语文是最重要的()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工具性与()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终生发展的基础。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小学阶段认识常用汉字的数量是()
1956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小学语文教学大纲。2001年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标志着“()”时期的到来。
( )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2.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的性质,做出了明确的表述,认为( )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学习小学数学和小学语文课程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小学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是()。
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语文课程标准》规定了小学识字写字教学的要求,是“认识()个左右常用汉字。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
小学语文校本课程开发研究的基本原则是导向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多样性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小学个学段习作教学的目标是:低年级侧重;高年级侧重多读书,广见闻,(),有个性地表达
根据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是()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