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车时,先做好有效的防溜措施再摘车;连挂时,应连挂妥当后再撤除()。
列车技术作业摘解机车和挂机简略试验时,应使用()进行安全防护。
自列车到达车站摘解机车后或待发列车的车列在车站停妥时起,()min内不再另行采取防溜措施
中途换挂机车时,到达机车司机与车站间、()与出发机车司机间办理《客运列车编组顺序表》、《客运列车编组通知单》和《客运列车挂车通知单》的交接。
《行规》规定:旅客列车途中因车辆故障须摘车时,必须有(),应有列车长、机车乘务员、车辆乘务员、乘警的联合签字。在站内因故障摘车时由车站值班员组织。
停留车作业,超过6‰坡道的线路上停留车辆时,应连挂机车。不能连挂机车时,由车站制定安全措施报上级单位批准后,纳入()。
摘挂列车临时甩下,再由调度机车送往邻站进行装卸的车辆,摘车站不统计其停留时间。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顶车时不得摘去()。
当两个连挂在一起的车钩,需要摘钩分离时,其中有一个车钩必须处于()
编组站需本务机车进行临时甩车时,由车站值班员通知助理值班员联系、指挥调车作业。
列车技术作业摘解机车和挂机简略试验时,应使用()信号进行安全防护。
列车途中临时换(加)挂机车时,司机应在停车后并实施()的情况下,解除列尾装置主机记忆的本务机车号码,换(加)挂机车后重新建立“一对一”关系
集中联锁的车站,因调车作业压岔、压轨道(超限)绝缘节执行“问路式”调车时,设有信号员的车站在调车进路准备妥当后,信号员应通知()复核调车进路开通位置正确。
《行规》第50条:列车机车应在列车编组全部完成及列检技术检查结束后进行连挂,但下列情况除外:(1)列车进行后部时;(2)列车编成后,后部甩故障车时;(3)编组小运转列车时。车列挂有机车或前部有待挂机车时,进行上述作业车站应事先通知司机()
在车站折角(返)的列车本务机车转线挂头及列车在车站换挂机车不超过20min时,该车列可不采取防溜措施。()
遇列车在中间站停运或换挂机车时,到达列车司机应将制动效能证明书交给车站,由车站转交出发司机。()
集中联锁的车站,因调车作业压岔、压轨道(超限)绝缘节执行“问路式”调车时,未设有信号员的车站在调车进路准备妥当后,车站值班员应通知()或胜任人员复核调车进路开通位置正确。
在车站折角(返)的列车本务机车转线挂头及列车在车站换挂机车不超过()时,该车列可不采取防溜措施
列车在区间运行中发生分离,应确认分离车辆的车钩状态,符合连挂条件时,应与分离车辆连挂妥当并进行自动制动机()后,继续运行到前方车站停车
列车在区间运行中发生分离,应确认分离车辆的车钩状态,符合()条件时,应与分离车辆连挂妥当并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后运行到前方车站停车处理
在高站台摘挂机车时要(),以防扭伤、摔伤。在高站台侧处理车辆故障时,应设有明显的(),站台上对应位置应设专人监护。
机车担当救援,连挂妥当后,救援司机应与被救援列车的列尾装置建立“一对一”关系,检查车钩、软管等连接状态,按规定设置LKJ、CIR参数()
集中联锁的车站,因调车作业压岔、压轨道()绝缘节执行“问路式”调车时,设有信号员的车站在调车进路准备妥当后,信号员应通知()复核调车进路开通位置正确
动车组无动力调车时,机车连挂动车组前,应在距离动 车组约()m处一度停车,确认()钩位后稳妥连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