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实行寿命管理,A使用时间满20年的车轴发现横裂纹时必须报废。
已有铲槽的车轴再次发现裂纹时,该车轴报废。
车轴轮座部位的横向裂纹深度大于()时,车轴报废。
车轴防尘板座部位的横向裂纹旋修后,经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无裂纹时,再(),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货车车轴端标有“++”符号的,如果再次发现裂纹,车轴报废。()
车轴轮座部位的横向裂纹深度(),按规定检修后符合使用条件者,在组装成轮对后,须在车轴端面轮对组装及组装责任单位钢印下刻打“++”标记。
轴端刻有"左"字的扇形内,为车轴制造标记,决不允许拆除。
车轴轴端标记需永久保留的是.()
车轴端面已有“++”标记者,(),车轴报废。
客车车轴不论哪个部位发生横裂纹,必须报废。()
轮对厂、段修时,发现车轴裂纹超限而不能修复,须()。
轴身上横向裂纹深度超过多少时车轴报废()。
轴端刻有“左”字的扇形内,为车轴制造标记,应()。
车轴使用时间满(),发现车轴上有裂纹时报废。
检查前盖、后挡外观无裂损、变形、磕伤及其它影响使用的缺陷,发现裂纹或影响使用的缺陷时在前盖端面、后挡外侧面使用白油漆涂打()报废标记
轮座部位横向裂纹深度大于0.3㎜且不大于㎜旋修后组装成轮对须在车轴端面轮对组装及组装责任单位钢下刻打++标记()
轮座部位的横向裂纹深度大于mm时,车轴报废()
每个轮对或车轴在磁粉探测结束后,均需使用标记笔在车轮辐板内侧面或轴身上画出明显的探伤检查标记,发现车轴有缺陷时,必须使用白铅油作出标记,注明缺陷性质和位置()
轮座部位的横向裂纹深度大于2.5mm时,车轴报废()
车轴轴端标记是按照顺序刻打的()
车轴探伤时,所有拆卸轴端件应(),恢复时()仍安装再原轴箱上
货车车轴端标有“++”符号的,如果再次发现裂纹,车轴报废。()
在役车轴各部位均不允许存在裂纹及横向发纹,发现时必须旋除()
车轴轮座部位横向裂纹深度大于mm时,车轴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