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
官方兽医在屠宰场宰前检验所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应当至少保存()
产地检疫中,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条件有哪些?
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经检疫符合下列()等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企业生产肉类制品使用的畜禽肉等主要原料应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使用猪肉为原料的,应当按照()规定选用政府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
产地检疫中,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条件有哪些?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应符合()条件,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屠宰场(厂、点)或者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官方兽医应当查验进入屠宰场动物附具的()和佩戴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对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企业生产肉类制品所使用的畜禽肉等主要原料应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使用猪肉为原料的,用当按照《生猪屠宰条例》规定选用()企业的产品。
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罚款。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法向屠宰场(厂、点)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场(厂、点)应当提供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室和检疫操作台等设施。出场(厂、点)的动物产品应当经(),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派驻(派出)的官方兽医,在屠宰前2小时实施临栏健康检查,检查合格的出具()
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符合下列()等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等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符合下列()等条件。
生猪屠宰前()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从省外调入的动物产品,官方兽医查验相关手续合格后,在“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登陆()模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畜禽屠宰前,兽医检验人员应向押运员索阅当地兽医部门签发的检疫证明书。
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
电子出证与动物检疫证明发放进行关联后,官方兽医只能出具本人在网上领取号段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禁止屠宰未附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未经官方兽医宰前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和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屠宰的畜禽。()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禁止屠宰未附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未经官方兽医宰前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和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走禁止屠宰的畜禽。()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