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培养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中本科学生为4年(个别专业为五年),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的学制加()年。
理论教学()学时计2学分;实验教学()学时计1学分。
按四年基本培养年限计,文科类专业教学时数不超过()学时.
集中实践环节(实习、课程设计等)()计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计()学分。
文科类专业学生必须在自然科学类和公共艺术类各选()学分
按四年基本培养年限计,理工科类专业总学分不超过()学分.
按四年基本培养年限计,文科类专业总学分不超过()学分.
具有学籍的学生未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额定学分而中途退学的称为()。
学分制有利于学习年限的灵活性、学习内容的选择性、培养过程的指导性、崇尚学生的个性化以及教学计划的弹性化。
辅修专业一般设置8至10门课程,总学分()学分左右;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学分左右(其中包括学分不高于8学分的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按四年基本培养年限计,理工科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
文科类专业每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为()。
在校期间修满规定学分,但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文科类低于(),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
按四年基本培养年限计,理工科类专业教学时数不超过()学时.
理论教学()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学时计1学分。
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课程学分,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完成专业实践(或科学研究)工作,硕士学位论文已完成即获得学位论文答辩资格。()(1.0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60%()
学生参加专业典型项目计 2 学分、专业创新项目计()学分
本科院校在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时,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学分应不低于总学分的()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11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120学分。()
勤工助学及其他社会实践必须累计完成16小时才可计()学分,勤工助学四年最多记录()学分
教学计划规定,专科学生毕业时需达到的最低毕业学分中,包含毕业实习实作部分,其中文科类专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