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检全面修标准: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不超限,踏面擦伤、剥离、凹下、缺损、圆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
踏面故障符合换轮轴条件:车轮踏面缺损,缺损部至相对车轮轮缘外侧距离()
车轮踏面缺损,缺损部至相对车轮轮缘外侧距离小于(),更换轮轴。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厚度应为()
检修轮对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要求?
车轮轮缘垂直磨耗、(),踏面擦伤、剥离、凹下、缺损、圆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符合规定。
检作业场应将铁路货车故障处理后的相关信息和现场检车员确认的车轮踏面擦伤、剥离、缺损、轮缘磨耗、辐板孔裂纹等()的情况,预报给列车运行方向的下一个列检作业场。
车轮踏面及轮缘须采用()方式加工。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型)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须()。
车轮踏面及轮缘出现超限缺陷时,必须修复。
经旋修的轮对,同一车轮踏面与轴颈面的距离在同一直径线上测量的两点树敌大于()mm。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工部位的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Ra()μm。
车轮踏面及轮缘()经旋修无法消除的轮对必须更换车轮。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和测量必须按()踏面的外型加工及测量。
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车轮踏面及轮缘须采用数控的方式加工,轮缘高度须恢复到mm()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um()
车轮有裂痕、碾堆、踏面剥离、掉块、超限,轮辋或轮缘厚度不足23mm,轨道车禁止使用()
车轮踏面及缘有裂纹,缺损、剥离、擦伤、局部凹下等缺陷时,必须将缺陷全部消除()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工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
车轮踏面及轮缘出现缺陷长度达到40mm长度或深度达到1mm时,需要镟修处理()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和测量必须按磨耗型踏面的外型加工及测量。《轮规》()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