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者必须更换车轮。
未经旋修的轮对,同一轮对的两车轮直径差不得大于()。
段修轮对的踏面及轮缘必须符合原型。
车轮踏面擦伤、局部凹陷深度不小于()的轮对上的轴承须退轴承。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厚度应为()
检修轮对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要求?
轮对经旋修后,同一轮对的两车轮直径差不得大于()。
车轮踏面及轮缘须采用()方式加工。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型)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须()。
车轮踏面及轮缘出现超限缺陷时,必须修复。
经旋削的轮对,同一车轮踏面与轴颈面的距离在同一直径线上测量的两点相差不大于()。
经旋修的轮对,同一车轮踏面与轴颈面的距离在同一直径线上测量的两点树敌大于()mm。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工部位的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Ra()μm。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和测量必须按()踏面的外型加工及测量。
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车轮踏面及轮缘须采用数控的方式加工,轮缘高度须恢复到mm()
>经旋削的轮对,同一车轮踏面与轴颈面的距离在同一直径线上测量的两点相差不大于()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um()
车轮踏面及缘有裂纹,缺损、剥离、擦伤、局部凹下等缺陷时,必须将缺陷全部消除()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工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
车轮踏面及轮缘出现缺陷长度达到40mm长度或深度达到1mm时,需要镟修处理()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和测量必须按磨耗型踏面的外型加工及测量。《轮规》()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