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者必须更换车轮。
段修轮对的踏面及轮缘必须符合原型。
车轮踏面圆磨耗超限后使轮缘的相对高度()。
客车车轮踏面缺损运用限度规定,相对车轮轮缘外侧至缺损部之距离不得小于()mm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厚度应为()
检修轮对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要求?
机车轮对采用轮缘高度为25mm的磨耗型踏面时,其车轮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mm。
客车车轮踏面磨耗运用限度规定是8mm,在距轮缘内侧()mm上测量。
车轮踏面及轮缘须采用()方式加工。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型)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须()。
车轮踏面及轮缘出现超限缺陷时,必须修复。
机车轮对采用轮缘高度为25mm的磨耗型踏面时,其车轮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
轮对某车轮踏面缺损处到相对轮缘外侧的距离,段修限度须在()以上。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工部位的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Ra()μm。
车轮踏面及轮缘()经旋修无法消除的轮对必须更换车轮。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和测量必须按()踏面的外型加工及测量。
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车轮踏面及轮缘须采用数控的方式加工,轮缘高度须恢复到mm()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um()
客车轮对段(A2,A3)修时,车轮轮缘垂直磨耗高度须()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工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
车轮踏面及轮缘出现缺陷长度达到40mm长度或深度达到1mm时,需要镟修处理()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和测量必须按磨耗型踏面的外型加工及测量。《轮规》()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