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分为()。
奥苏伯尔认为,学习迁移是原有认知结构与新学习知识的相互作用,影响学习迁移的关键因素是原有认知结构的()。
奥苏伯尔认为原有认知结构的()特性始终影响着新的学习的获得与保持。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
奥苏伯尔认为,一切新的有意义学习都是在原有学习基础上产生的,不受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影响的有意义学习是不存在的。因此,一切有意义的学习必然包括迁移。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知识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和()。
奥苏伯尔根据学习材料与学习者的原有知识的关系将学习分为()
奥苏贝尔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将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分为()。
根据符号表达的意义的复杂程度,奥苏伯尔把知识学习分为表征学习、概念学习和()。
如果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奥苏伯尔根据概念或命题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学习分为()
奥苏伯尔指出,学习动机与学习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相辅相成的关系,绝非一种单向性的关系。
奥苏伯尔所说的三类知识的学习(即符号表征学习、概念学习、命题学习)与加涅的三类学习(即符号学习、事实学习与有组织的知识学习)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
奥苏伯尔的二维分类中,学习者所学的新知识与自己已有的知识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乎逻辑的联系属于()。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 )
奥苏伯尔从两个维度上对学习做了区分:从学生学习的方式上将学习分为( )与发现学习;从学习内容与学习者认知结构的关系上将学习分为( )和 ( )。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 【 】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分为:上位学习、下位学习和 。
学生把等边三角形既解释为三条边相等的三角形,又解释为三个角相等的三角形。根据奥苏伯尔意义学习论,这表明该生的已有知识与等边三角形知识之间已建立了()联系。
中学生在理解电压与电流的关系时,可以与自己认知结构中所熟悉的水位差与水流量的关系作类比,这种学习是奥苏伯尔所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