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者必须更换车轮。
韶山4型电力机车轮对的踏面偏差()。
厂、段修轮对不解体时,轮对的轴颈、防尘板座及轴身如经车削或磨削加工后必须进行二次复探。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厚度应为()
检修轮对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要求?
厂修轮对轮缘()。
车轮的踏面、轮缘和轮辐有裂纹时应更换。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须按磨耗型(LM型)踏面的外形加工及测量。
轮对厂修、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裂纹、缺损、剥离经旋修无法消除,须()。
车轮踏面及轮缘出现超限缺陷时,必须修复。
轮对某车轮踏面缺损处到相对轮缘外侧的距离,段修限度须在()以上。
车轮踏面及轮缘旋修时须恢复到段修或以上限度,轮缘高度应为()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工部位的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Ra()μm。
货车段修轮对检查轮对内侧距离时规定测量三处,其最大差不得超过()。
车轮踏面及轮缘()经旋修无法消除的轮对必须更换车轮。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和测量必须按()踏面的外型加工及测量。
段(A2,A3)修轮对的踏面及轮缘加修后,轮缘外侧及踏面部位()留有黑皮,但连接部位应平滑过渡。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um()
须检测轮对的车轴轴身直径、车轮直径、车轮踏面圆周磨耗、车轮轮辋宽厚、车轮轮辋厚度、轮缘厚度、轮对内侧距离、同一车轮相互垂直直径差数值,用车轮第四种检查器判断轮缘垂直磨耗情况()
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和测量必须按磨耗型踏面的外型加工及测量。《轮规》()
车轮轮辋厚度在距轮缘内侧()的踏面处侧量。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μm。()
车轮踏面圆周磨耗深度是在距轮缘内侧()的踏面处测量的。
厂、段修轮对不解体时,轮对的轴颈、防尘板座及轴身如经车削或磨削加工后必须进行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