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由监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为()mSv。
根据我国有关放射防护法规与标准要求,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指定的职业照射的个人剂量监测。目前国内较多采用()剂量计。
目前国际上对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规定,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不超过:()
《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职业照射个人剂量限值是: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任何一年的有效剂量限值为50mSv。
GB18871规定了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放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中任何一年不应超过()。
对于职业照射的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的剂量限值为20mSv,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限值为()mSv。
ICRP推荐的职业照射,年全身有效剂量限值(mSv)是()
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限值仅包括职业照射的剂量,而不包括()和()。
对运输活动所产生的职业照射用有效剂量评估,若一年中有效剂量预计可能处于1mSv~6mSv之间时,()工作场所监测或个人监测制定剂量评定计划。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mSv。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职业照射任何单年有效剂量不应超过
医用X射线诊断工作者所受的职业照射,应遵从实践的正当性和防护的最优化原则,任何一年中有效剂量不应超过()mSv。
在进行放射性勘探时,职业照射剂量,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不超过()。
在职业照射中,在受照均匀的情况下,如果一年按50个工作周计算,每月按4周计算,年剂量限值按20mSv计算,则这样月剂量当量控制为()。
ICRP第60号出版物建议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剂量限值(有效剂量)分别是()。
国家标准规定放射性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为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得超过()毫希弗(mSv)。
职业照射剂量限值规定,工作人员的皮肤的年当量剂量为()。
职业照射的五年平均有效剂量为()
根据我国有关放射防护法规与标准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指定的职业照射的个人剂量监测。目前国内较多采用()剂量计。
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天,最长不应超过()天。
GB18871规定了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放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应超过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对运输活动所产生的职业照射,一年中有效剂量极不可能超过()mSv时,不必采用特殊的工作方式,也不必细致监测、制定剂量评定计划和保存个人记录。
根据统计,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每年所接受的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年限值的1/10。这是因为年有效剂量的分布通常遵从()函数分布,即大多数工作人员受照剂量是很低的,接近或超过限值的人数很少。
放射性工作人员职业照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应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