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设备失效时,雷达管制员应当立即通告所有航空器雷达管制服务终止并实施()管制间隔。
除非塔台管制室可以提供目视间隔或与管制单位间另有协议,雷达管制员在履行进近管制职责时,应当对着陆航空器()的正确与否负责。
程序管制比雷达管制更依赖于监视信号。
只有在航空器()时,进近雷达管制员才能发布目视进近许可,终止雷达引导。
当雷达设备突然失效时,雷达管制员应当首先通告()雷达服务终止并实施程序管制间隔标准。
进近雷达管制员在航空器()的情况下,应当向塔台管制员进行管制移交。
()时,精密进近雷达管制员应当通知航空器复飞并说明原因。
实施监视雷达进近时,进近雷达管制员应当每()千米通知航空器一次距接地点的距离。
使用二次监视雷达的雷达管制员,通过()识别确认航空器。
使用一次监视雷达的雷达管制员,通过()识别确认航空器。
提供雷达管制服务时,当管制员对初始联络的航空器通报“雷达看到了”,其含义为()。
实施进近雷达管制,当航空器处于()阶段时,雷达管制员不可以对航空器的速度加以调整和限制。
实施进近雷达管制时,进近雷达管制员应当向航空器提供()。
当航空器驾驶员要求或管制员认为有必要时,管制员可依照场面监视雷达信息向航空器提供()情报服务。
()时,进近雷达管制员可以指挥作雷达进近的航空器复飞。
导航分为()、航路导航;雷达分为着陆雷达、监视雷达和用于空中交通管制的一次、二次雷达及终端管制设备(简称航管雷达设备)。
接到航空器驾驶员报告或者从二次雷达发现航空器被劫持的告警时,管制员应当在全部飞行过程中,使用()设备监视航空器的动向。
在实施雷达管制速度限制时,雷达管制员所指定的速度,()经航空器驾驶员认可。
实施雷达管制时,进近雷达管制员应当()。
在机场管制服务中,监视雷达系统可以用于提供()。
一次监视雷达和二次监视雷达用于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时,应当()使用。
实施精密雷达进近时,精密进近雷达管制员发布情报应当在()时结束。
雷达显示屏上出现“7500”或“7700”编码时,雷达管制员应当立即通报负责管制该航空器的管制员或管制单位,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主动提供雷达情报()
场面监视雷达系统向管制人员提供跑道、机坪、滑行道、停机桥位等需要监视关心的区域中的飞机、车辆等物体的位置、大小、速度等信息。(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