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中对轮对检查的技术要求中规定: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7mm,使用报废限度为()mm。
机车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应超过()mm。
相邻和所属铁路局应保证进入高原铁路的铁路货车车轮踏面擦伤及凹下深度不大于()。
轮箍踏面擦伤的症状不包括()。
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滚动轴承轮对不大于()。
机车轮对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
车轮踏面擦伤、局部凹陷深度不小于()的轮对上的轴承须退轴承。
滚动轴承的轮箍表面的擦伤深度不得超过()。
非提速滚动轴承轮对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陷深度不大于()。
运用中轮对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mm。
机车轮箍踏面有孔眼、缺陷或剥离深度不超过1毫米。
运用中轮对检查时,轮箍无裂纹弛缓;轮缘的垂直磨耗高度不超过();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
电机车轮箍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5毫米。
《技规》中规定电力机车轮对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mm。
完好标准中,电机车轮箍()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毫米。
机车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mm。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规定电力机车轮箍踏面擦伤深度应()
在车辆缓解状态下检查抱闸车辆车轮踏面,若车轮踏面有擦伤,应使用第四种检查器测量踏面擦伤深度,当擦伤深度不超过1.5mm、时,不可一次运行到终点站处理()
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应超过()mm
机车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MM
《窄轨电机车完好标准》中规定:轮箍(车轮)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V()mm。
货车滚动轴承车轮踏面擦伤深度的运用限度不大于()毫米。
运用机车出段前,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技规》第170条
运用机车滚动轴承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得超过()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