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制动时,初次减压量一般为50kpa,追加减压量一般()初次减压量。
运行中需对列车进行追加减压制动时,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
列车运行中施行常用制动时,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
对列车施行追加减压一般不应超过();一次追加减压量,不得超过初次减压量。
空气制动机施行常用制动时最大减压量不得大于()Mpa。
减压阀的调整方法将制动阀手把制运转位,制动管压强不足时拧紧调整螺帽,超过时拧松调整螺帽;每次调整时施行常用制动减压3-4次,缓解后检查制动管压强是否达到规定值,若没有达到规定值,直止调整达到规定压强为止。
施行常用制动时,一次追加减压量不得超过初次减压量。
列车施行常用制动时,追加减压量一般不应超过()。
施行常用制动时,初次减压量不得少于40kPa。
列车制动减压排风未完成时不应再次追加。
施行常用制动减压时,自阀排风未止不应缓解列车制动。
列车制动减压时,排风未止就进行追加减压,等于施行了()
空气制动机施行常用制动时最小减压量不得小于()Mpa。
减压阀的调整:将制动阀手把至运转位,制动管压强不足时拧紧调整螺帽,超过时拧松调整螺帽;每次调整时施行常用制动减压()次,缓解后检查制动管压强是否达到规定值,若没有达到规定值,直止调整达到规定压强为止。
施行常用制动时,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
操纵制动机追加减压一般不应超过两次,一次追加减压量不得超过()减压量。
制动时,一次追加减压量不应超过()减压量。
施行常用制动减压时,自阀排风未止可以追加减压。
施行常用制动时,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操规》第28条
单阀缓解量,每次不得超过30kPa。减压时,自阀排风未止不应追加、停车或缓解列车制动。()
施行追加减压时,一般不应超过()次;一次追加减压量不得超过初次减压量
常用制动时,少量减压停车后,应追加减压至()
常用制动时,初次减压量一般为kpa,追加减压量一般不得超过初次减压量()
减压时,自阀排风未止不应追加、停车或缓解列车制动。操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