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二压装,轮座外侧与轴中央部必须缓和过渡,不允许有任何凸肩,以免引起应力集中,损害车轴。
轮对轮座结合面夹锈对车辆行车不构成脱轨问题。
电力机车轮对轮与轴的装配应采用的装配方法是()。
轮对厂、段修时,发现轴身弯曲超限,须()。
轮座与轴身过渡部分的圆弧半径须符合图样要求,表面粗糙度须达到()。
段修及以上修程时,有轴箱滚动轴承轮轴、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达到4年,须施行全轴穿透和轮座镶入部超探检查;如不退轴承或轴承内圈时,还须对()施行超探检查。
()是指轮座与轴身的过渡圆弧部分。
轮对压装前,轮座表面及轮毂孔内径面须洁净,均匀涂抹()。
轴身直径不得大于轮座直径,轮座与轴身过渡部分的圆弧半径必须符合图纸规定,过渡部分的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Ra()μm。
电力机车轮对轮与轴的装配应采用的装配方法是()o
盘形轮对车轴轴身的打痕、碰伤、磨伤及电焊打火深度在()及以上的车轴报废。
最高运行速度>120km£¯h的盘形轮对检修时,应按规则要求进行()。
轮对组装在1个厂修周期内,轮毂(盘毂)松动、轮座(盘座)裂损时,由组装单位负责;因组装问题造成的行车事故,由()承担事故责任。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um()
车轴轴身经旋削后,其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Ra()
RE2型轮对轮座直径<200mm时,车轴报废()
轮对段修时,车轮踏面及轮缘加修后,其加修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25μm。()
非盘形轮对段修时,轴承内圈及防尘挡圈状态良好并且前次装用时间不超过两个段修期者可不退卸。()
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达到或超过4年,或剩余组装保质期不足一个段()修时,每次实行段(A2)修及以上修程时,须对车轴的轮座镶入部、盘座镶入部施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轮座的终加工采用磨削或滚压工艺,加工后表明粗糙度须达到()。
轮座(盘座)的终加工可以采用磨削或滚压工艺,采用滚压工艺作为终加工时,轮座(盘座)经车削加工表面粗糙度须达到()后方可进行滚压加工。
轮座的终加工采用磨削,加工后表面粗糙度须达到Raμm()
盘形轮对段(A2.A3)修及以上修程时,制动盘盘面磨耗深度超过限度时切削加工,切削后保证制动盘剩余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