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养路机械的车轮踏面剥离缺陷,只有一处时,其长度大于(),深度超过1mm,轮对应换下检修。
轮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更换:车轮踏面()磨耗深度大于7mm。
电机车车轮踏面磨损余厚、踏面凹槽深度有何规定?
轮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更换: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大于1mm;集装箱专列、快运货物专列货车大于()mm。
车轮的踏面磨损凹槽深度不应超过10mm。
机车轮对采用轮缘高度为25mm的磨耗型踏面时,其车轮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mm。
大型养路机械的车轮踏面剥离缺陷,存在二处时,其中一处的长度大于(),深度超过1mm,轮对应换下检修。
机车轮对车轮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mm。
车轮踏面磨损凹槽深度不应超过()
当闸瓦与车轮踏面间隙超过规定和更换新闸瓦时都要重新调整闸瓦间隙。
机车轮对采用轮缘高度为25mm的磨耗型踏面时,其车轮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
牵引列车的机车在出段前车轮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7mm,采用轮缘高度为25mm的磨耗型踏面时,其磨耗深度不超过()mm。
运用机车车轮踏面磨耗深度不得超过()mm.
车轮踏面上如有损伤,踏面圆周磨耗深度不得超过()mm。
当车轮踏面凹槽深度超过()mm时,应修理或更换。
牵引列车的机车在出段前,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mm。
车轮踏面磨损,凹槽深度不应超过10mm。
在车辆缓解状态下检查抱闸车辆车轮踏面,若车轮踏面有擦伤,应使用第四种检查器测量踏面擦伤深度,当擦伤深度不超过1.5mm、时,不可一次运行到终点站处理()
电机车车轮踏面凹槽深度不得超过()mm。
机车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MM
《窄轨电机车完好标准》中规定:轮箍(车轮)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V()mm。
机车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得超过mm()
轮对外观检查检查整体车轮外观是否良好,有无踏面擦伤或剥离。车轮踏面擦伤深度:车轮直径>840mm时:长度≤30mm,深度≤0.3mm;车轮直径≤840mm时:长度≤25mm,深度≤0.25mm。。允许发生的剥离缺陷尺寸:()。以上尺寸超差时,需对车轮进行镟修。
客车轮对限度,运用车辆车轮踏面圆周磨耗深度不超过()mm。